泰国的行政区划大致分为四个等级:府、县/区、镇、村。[1][2]
泰国共有77个一级行政区
第一级行政区在泰语称为“จังหวัด”(changwat),中文译为“府”。全国共有77个一级行政区,其中包括76个府与府级直辖市。[1][2]这77个一级行政区一般划分为5个主要地区,包括北部、东北部、东部、中部与南部地区。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เมือง)名称作为该府的命名。由于早期泰国在府之上还有一级行政区“蒙通”,相等于中国的“省”,故当地华人对比清朝行政区划,用“府”作“changwat”的翻译。今日泰国的“府”有时也译为“省”。
第二级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อำเภอ”(amphoe),中文译为“县”[1][2],亦有人将其翻译作“大区”或“郡”。其中曼谷的二级行政区总共有50个,不称“อำเภอ”(amphoe)而是称作“เขต”(khet),泰国观光局台北办事处及台湾官方将该词译为“区”[3][4],但中国大陆官方仍将其译作“县”[5]。
除曼谷地区以外,各府之下有时候还设有“次级县”(กิ่งอำเภอ),又译“次郡”或“支郡”。根据2000年时的统计,泰国全国共有795个县与81个次级县。
第三级行政区(英语:Tambon)在泰语中称为“ตำบล”(tambon),中文译为“镇”,[1][2]亦有人将其翻译作“乡”。
第四级行政区(英语:Muban)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หมู่บ้าน”(muban),中文译为“村”。[1][2]
目录
1 行政区划
1.1 地图
1.2 列表
2 参见
3 参考文献
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