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霍元甲后人和律师召开新闻通气会,24日代理律师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映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3月7日北京市海淀法院正式接受了霍元甲在内地唯一健在的孙子霍寿金的立案申请,《霍元甲》侵权之争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一个多月来,霍元甲后人质疑《霍元甲》侵权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历史题材艺术创作能否以"纯属虚构"的旗号随意"杜撰历史"成了当事双方争论的焦点。
"霍"《霍》之争无疑给"戏说"成风的历史题材艺术创作扔下了一枚重磅炸弹,引发了百家争鸣的"多米诺"反应:历史题材艺术创作是否允许虚构?虚构应有什么限度?要不要肩负塑造历史观的责任?
"灭门""滥杀"引不满 后人质疑《霍元甲》
2006年1月25日,李连杰主演的影片《霍元甲》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发行放映,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居住在天津的霍元甲后人在观看了影片后,认为影片大量情节的虚构超出了限度,给霍元甲生前名誉和霍氏后人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2月19日,霍元甲后人的代表、曾孙霍自正正式与天津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2月24日,代理律师杨仲凯主任向《霍元甲》制片和发行方发去律师函,要求停止影片《霍元甲》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发行放映行为,直至影片有关侵权情节的修改获得认可,同时在影片已经公映的区域范围内,通过公开方式就影片对霍元甲及其后人造成的名誉侵害以澄清事实的形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一直没有得到回音后向法院提起诉讼,3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接受了霍元甲在内地唯一健在的孙子霍寿金的立案申请。
据杨仲凯律师介绍,被告初步定为影片的出品方中国电影集团北京制片厂及发行方安乐电影有限公司,但影片的其他编创人员如编剧王斌和有影片主演及出品人、投资人多重身份的李连杰,在举证期间仍有可能被追加为被告。
霍自正正式与天津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
霍家后人和杨仲凯认为,《霍元甲》涉嫌名誉侵权的情节主要集中于三点:首先,影片将霍元甲塑造成了一个为争第一而好勇斗狠、滥杀无辜的江湖武夫并由此导致家破人亡,极大地扭曲了他的形象;其次,影片表现霍元甲人生观的转变包括他对武学精神的彻悟竟然牵强地产生于一个陌生盲女的帮助;更为重要的是,影片通过翔实的电影语言表示霍元甲已遭灭门之灾,这不仅是对霍元甲生前名誉的侵害,也是对霍氏后人名誉权的侵害,使他们的身份遭到怀疑,精神上受到严重的伤害。
霍自正表示,霍家后人长期以来对各种版本的有关霍元甲的影视作品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创作,持有一种"宽容理解的态度",但李连杰主演的影片《霍元甲》对于霍元甲的生平及霍氏家族的描述严重失实,而且有与史实不符的负面描写,让霍家后人实在无法接受。
在提交法院的诉状中,原告霍寿金提出了四项诉讼请求: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影片《霍元甲》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发行放映行为;二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影片已经公映的区域范围内,通过公开方式就影片对霍元甲生前名誉及其原告本人名誉权造成的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以书面方式向霍氏后人公开赔礼道歉;四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杨仲凯说,打这场官司输赢不是最终目的,重要的是,法治国家里公民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同时也希望提醒文艺创作者,在他们进行艺术创作时不应该忘记法律的尺度。